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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章 饿上天的旭爷(1 / 1)

升级了?

“一旦在雪山里犯了雪盲症,眼睛会很难睁开,事物也变得模糊,不但会严重影响赶路的速度,而且非常容易迷路,而预防的方法,就是带墨镜,如果像我一样,没有墨镜,那么就要尽量少看雪地,多把目光放远,看看远处,让眼睛充分放松!”

陈旭激动地摸着这块儿草甸,“兄弟们,我终于走到了高山草甸区了,太好了,希望我能尽快找到食物,因为我已经快要饿得不行了!”

“窝草,旭爷这是真饿急眼了!”

“是啊,这一口下去,差点儿没吓哭我,qaq!”

“旭爷,再饿也不能吃草啊!”

吃完了嘴里的那一口蒿草之后,陈旭吐了口气,立刻开始解释道:“不过,这个蒿草能够提供的能量很有限,我把这几颗都吃完,甚至都抵不上一小块儿巧克力,我必须另想他法!”

“窝草,旭爷这是要上天啊,都敢吃大雕了?”

“666,旭爷已经饿傻了!”

“德玛西亚之翼:奎恩!”

“旭爷一炮风云起,射死大雕于千里!”

“其二,金雕的食量很大,从它的飞行动作来看,它现在正在捕食,也就是说,附近很可能有狐狸、山羊、野兔一类的动物,运气好,也许我就能遇到一只!”

尼玛,每当旭爷亮出这种表情,一准必有生物要遭殃!

过了二十几分钟,他突然停下脚步,看着雪地上一拍印记,指道:“兄弟们,看到了没?这绝对是动物的蹄印,从大小与排列来看,这是一只速度很快,体型较小的蹄类,而在阿尔卑斯山中,符合这种特征的,就只有高地山羊了!”

他急忙将背包仍掉,趴在地上,缓缓地朝前匍匐着,右手小心地从腰间掏出捕鲸叉,眯着眼睛,轻声道:“兄弟们,我猜的果然没错,这只就是高地山羊,又叫做岩羚羊!”

“它们属于偶蹄目牛科,生活在欧洲的山区,非常善于攀登山地,而且机警敏捷,一般人类很难接近它们,所以在欧洲,能够独立捕杀一头岩羚羊,是一种最高的荣誉!”

与一般羚羊稍有不同的是,它的角显得有些小,呈黑色,但非常锋利,仿佛一把锥子一样,颇有威慑力!

“岩羚羊具有非凡的视觉与奔跑能力,所以我扔掉了背包,采用低姿军事匍匐技巧前进,以免被它发现,现在,我的狩猎计划就是想办法慢慢接近它,然后迅速冲刺过去,进行一刀毙命!”

“而一刀毙命的要点有两个地方,一个是羚羊的脖颈,那里有颈总动脉,一个就是心脏,如果我能成功,那么我接下来两天的食物,就全都有着落了,而且,它的毛皮还可以让我更好的御寒,兄弟们,我祝福吧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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